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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言 | 李稻葵:中产阶层焦虑,中产收入陷阱很可怕

2016-08-14 李稻葵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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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收入陷阱

远比中等收入陷阱可怕


作者:李稻葵,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本文原载于《新财富》2016年8月刊



▲我们应该警惕的是中产收入陷阱


当今中国,大家谈论比较多的是中等收入陷阱,即一个国家人均GDP始终徘徊在4000-12000美元区间而不能增长到12000美元之上,从而迈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根据我们的长期研究,中等收入陷阱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并不构成最大的威胁,因为中国具备那些已经突破了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所拥有的三大有利条件,那就是:支持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的政府、不断提高的人力资本以及高强度的对外开放。


相比之下,

我们应该警惕的是中产收入陷阱


  何谓中产收入陷阱?

 

  中产收入陷阱指的是,尽管整体经济在不断增长,但是中产阶层的焦虑却难以化解,导致一个国家始终不能跨入成熟的发达国家行列。也就是说,那些获得了稳定的中高水平劳动报酬、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群体,对个人及家庭的前途充满忧虑,对国家的发展失去信心,对社会的不公高度敏感。当这部分人丧失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之时,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乃至政治上的变故。


  当今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中产收入陷阱的端倪。最近以来,我孩子一些同学的家长在忙着办移民,他们担忧的是孩子们不能适应中国高度竞争的中小学教育;我周边的不少朋友,由于担心空气质量对子女健康的影响,也选择了出走;还有一部分家庭,担心未来难以支付高额的医疗、养老费用,决定移民到澳大利亚等公共卫生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即便那些还没考虑移民的中产朋友,碰到我经常问的问题也是:人民币会不会长期贬值,家庭资产如何转移到国外。


  凡此种种现象,无非集中反映了中产阶层的焦虑。  

中产收入陷阱应是当今中国

需要正视的重大问题


  如何突破中产收入陷阱?


  首先,从国家财政税收的大格局来看,必须明确调整的方向。目前,政策界、学术界有部分声音认为,财税改革的大方针应该是将间接税转为直接税,但这恐怕并不合理。直接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往往是中产阶层,因为这一阶层的收入以及他们所持有的资产相对透明、公开,且主要是劳动工资,而对劳动工资和房产征税成本是非常低的。所以,直接税的“板子”往往会端端正正地打在中产阶层的屁股上,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感。


  因此,笔者长期呼吁,应该认真借鉴德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国家税收还是要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主要在流转环节征收,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而企业在征税过程中往往可以与政府形成良性循环——缴税多的企业能得到更多的政府支持,这些支持又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的难题。总而言之,在税收问题上一定要考虑中产阶层的税负以及负担感,宁肯对企业和资本所得者多征一些税,也不应该对中产阶层过度征税。


  其次,在房地产问题上,应该出台一些针对中产阶层的福利保障制度。包括北上广深在内的各主要大城市,应该为中产阶层提供能够长期租赁的“平租房”,让那些暂时无法购买住房的人,有机会在城市中相对平稳地居住下来。以香港、新加坡为例,当地很多的中小学教师都居住在政府提供的面积适宜、质量中上的公租房中。这使得他们在面对高房价时不会过度焦虑,也不会在高房价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面前感到束手无策。



  ▲能否避免中产收入陷阱,需要全社会认真研究。


  在教育方面,要大力减少竞争压力。整体上讲,中国的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已经出现了相当的精英化趋势,但这不是最好的发展方向。竞争会带来压力,而中产人群往往比其他阶层更重视子女教育,因此,他们也就会成为中小学教育竞争压力的直接承受者。中小学阶段也许应该适当减少竞争性安排,让教育回归本质,淡化教育作为选拔赛的功能。让学生多把精力花在平日的学习上,而不是忙于参加各种竞赛和考试。推进教育非竞争化,既减轻了孩子的压力,也能减轻父母的压力。


  更为重要的是,应该逐步建立透明公正的社会治理体制。大批已经或即将迈入中产阶层的人群感到十分焦虑,因为他们突然发现自己行走在马路上、街道上并不安全,就连那些已经进入到“体制内”的中产群体也感到十分不安。所以,在这一类涉及人身安全与自由的重大问题上,应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治理制度。在政府监管、警察执法等过程中,应该给予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保障与申诉机会,营造一种公开透明的社会氛围。


  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该是大概率事件,但能否避免中产收入陷阱,却需要全社会认真研究。这将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焦点,尤其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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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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